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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港三市ESG報告披露規則與指引(合集)

ESG Team 2022.04.26

ESG披露越來越收到資本市場的重視,香港聯合交易所在這方面的規則起步較早、相對規范,并且隨著市場的變化在逐步修訂完善。

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ESG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漸加強,從規則、指引來看,市場整體人處于探索階段。

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發布ESG報告的企業數量逐年遞增,但是由于標準化規則的不完善,當前各公司發布的ESG報告總體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局面,標準化相對較弱。

市場呼喚標準化規則的出現,市場對ESG可持續發展的實踐認可度也在逐步提升。

根據各家上市公司披露的ESG報告來看,主要參照的規則主要有: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

香港聯合交易所 主板上市規則 附錄 二十《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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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滬深港三地交易所ESG報告編制指引與規則 全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倡導上市公司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是指上市公司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面發展、自然環境和資源,以及股東、債權人、職工、客戶、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方所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條  上市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在追求經濟效益、保護股東利益的同時,積極保護債權人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誠信對待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積極從事環境保護、社區建設等公益事業,從而促進公司本身與全社會的協調、和諧發展。

第四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通過賄賂、走私等非法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專利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五條  公司應按照本指引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定期評估公司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自愿披露公司社會責任報告。

第六條   本指引適用于其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公司。

第二章  股東和債權人權益保護

第七條  公司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平對待所有股東,確保股東充分享有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各項合法權益。

第八條  公司應選擇合適的時間、地點召開股東大會,并盡可能采取網絡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東參加會議,行使其權利。

第九條  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可能影響股東和其他投資者投資決策的信息應積極進行自愿性披露,并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不得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第十條  公司應制定長期和相對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和辦法,制定切實合理的分紅方案,積極回報股東。

第十一條  公司應確保公司財務穩健,保障公司資產、資金安全,在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兼顧債權人的利益,不得為了股東的利益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十二條  公司在經營決策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債權人通報與其債權權益相關的重大信息;當債權人為維護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關財務、經營和管理等情況時,公司應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三章 職工權益保護

第十三條公司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依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體系、激勵機制等在內的用人制度,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應尊重職工人格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關愛職工,促進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非法強迫職工進行勞動,不得對職工進行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言語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

第十五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職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公司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不得采取純勞務性質的合約安排或變相試用等形式降低對職工的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障。

第十七條公司不得干涉職工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種族、國籍、宗教信仰、性別、年齡等對職工在聘用、報酬、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視行為。

第十八條公司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積極開展職工培訓,并鼓勵和支持職工參加業余進修培訓,為職工發展提供更多的機會。

第十九條公司應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起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選任制度,確保職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權利;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對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會議的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關心和重視職工的合理需求。

第四章 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權益保護

第二十條  公司應對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誠實守信,不得依靠虛假宣傳和廣告牟利,不得侵犯供應商、客戶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安全性。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向消費者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標明正確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如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的,即使使用方法正確仍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告知消費者,同時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敦促客戶和供應商遵守商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對拒不改進的客戶或供應商應拒絕向其出售產品或使用其產品。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相應程序,嚴格監控和防范公司或職工與客戶和供應商進行的各類商業賄賂活動。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妥善保管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未經授權許可,不得使用或轉售上述個人信息牟利。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妥善處理供應商、客戶和消費者等提出的投訴和建議。

第五章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根據其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制定整體環境保護政策,指派具體人員負責公司環境保護體系的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并為環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技術和財力支持。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環境保護政策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符合所有相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二)減少包括原料、燃料在內的各種資源的消耗;

(三)減少廢料的產生,并盡可能對廢料進行回收和循環利用;

(四)盡量避免產生污染環境的廢料;

(五)采用環保的材料和可以節約能源、減少廢料的設計、技術和原料;

(六)盡量減少由于公司的發展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七)為職工提供有關保護環境的培訓;

(八)創造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環境。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盡量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設備和工藝,應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第三十條  排放污染物的公司,應依照國家環保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公司應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并負責治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定期指派專人檢查環保政策的實施情況,對不符合公司環境保護政策的行為應予以糾正,并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第六章 公共關系和社會公益事業

第三十二條  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應充分考慮社區的利益,鼓勵設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協調公司與社區的關系。

第三十三條  公司應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積極參加所在地區的環境保護、教育、文化、科學、衛生、社區建設、扶貧濟困等社會公益活動,促進公司所在地區的發展。

第三十四條  公司應主動接受政府部門和監管機關的監督和檢查,關注社會公眾及新聞媒體對公司的評論。

第七章  制度建設與信息披露

第三十五條 本所鼓勵公司根據本指引的要求建立社會責任制度,定期檢查和評價公司社會責任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形成社會責任報告。

第三十六條  公司可將社會責任報告與年度報告同時對外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一)關于職工保護、環境污染、商品質量、社區關系等方面的社會責任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

(二)社會責任履行狀況是否與本指引存在差距及原因說明;

(三)改進措施和具體時間安排。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指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06925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制指引》 


一、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是反映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工作的報告。

二、公司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及編制相關報告的工作實踐,決定上述報告的內容及標題,包括但不限于:社會責任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責任報告、企業公民報告等。

三、報告標題下方應提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公司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時,應至少關注如下問題:

1、公司在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對員工健康及安全的保護、對所在社區的保護及支持、對產品質量的把關等;

2、公司在促進環境及生態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防止并減少污染、如何保護水資源及能源、如何保證所在區域的適合居住性,以及如何保護并提高所在區域的生物多樣性等;

3、公司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通過其產品及服務為客戶創造價值、如何為員工創造更好的工作機會及未來發展、如何為其股東帶來更高的經濟回報等。

五、公司可按照《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要求,披露每股社會貢獻值。披露該指標的公司,應同時披露社會成本的計算口徑。

六、公司可以聘請第三方驗證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如公司聘請第三方驗證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應披露驗證結果。

七、如有董事對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的,應當單獨陳述理由和發表意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關于企業應當公開環境信息的要求,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促進上市公司重視并改進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對上市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監督,根據國家環??偩职l布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環??偩至畹?/span>35號)以及《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現就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要求明確如下。  

二、上市公司發生以下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對其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上市公司應當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兩日內及時披露事件情況及對公司經營以及利益相關者可能產生的影響。

一)公司有新、改、擴建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等重大投資行為的;

二)公司因為環境違法違規被環保部門調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或被有關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決定限期治理或者停產、搬遷、關閉的;

三)公司由于環境問題涉及重大訴訟或者其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的;

四)公司被國家環保部門列入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

五)新公布的環境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

六)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事件。

三、上市公司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公司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或單獨披露如下環境信息:

一)公司環境保護方針、年度環境保護目標及成效;

二)公司年度資源消耗總量;

三)公司環保投資和環境技術開發情況;

四)公司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和去向;

五)公司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六)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的處理、處置情況,廢棄產品的回收、綜合利用情況;

七)與環保部門簽訂的改善環境行為的自愿協議;

八)公司受到環保部門獎勵的情況;

九)企業自愿公開的其他環境信息。

對從事火力發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礦產開發等對環境影響較大行業的公司,應當披露前款第(一)至(七)項所列的環境信息,并應重點說明公司在環保投資和環境技術開發方面的工作情況。

四、被列入環保部門的污染嚴重企業名單的上市公司,應當在環保部門公布名單后兩日內披露下列信息:

一)公司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超總量情況;

二)公司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三)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四)公司為減少污染物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上市公司不得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前款所列的環境信息。

五、上市公司申請披露前述環境信息時,應當向本所提交以下備查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關于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等重大投資行為的董事會決議如涉及);

三)環保部門出具的處罰決定書或相關文件如涉及);

四)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的證明文件如涉及);

五)其他可能涉及的證明文件。

六、根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公司必須履行的責任及承擔的義務,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中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公司應當披露已經在財務報告中計提的相關預計負債的金額。

七、依據本指引第三條自愿披露的信息,公司可以僅在本所網站上披露。依據本指引其他規定應當披露的信息,公司必須在證監會指定報刊及網站上同時披露。

八、對不能按規定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環境信息的,本所將視其情節輕重,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必要的懲戒措施。

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OO八年五月十四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 主板上市規則 附錄 二十《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A部分:引言

指引

1、本指引涵蓋兩個層次的披露責任:(a) 強制披露規定;及(b)「不遵守就解釋」條文。

2、強制披露規定載于本指引B部分。發行人必須提供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所涵蓋期間的相關資料。

3、「不遵守就解釋」條文載于本指引C部分。發行人須按本指引中的「不遵守就解釋」條文作匯報。若發行人未有就該等條文中的一條或以上作匯報,其須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提供經過審慎考慮的理由。有關「不遵守就解釋」的指引,發行人可參照《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的《企業管治守則》的「何謂「不遵守就解釋」?」一節。

4、

1) 發行人須每年刊發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有關資料所涵蓋的期間須與其年報內容涵蓋的時間相同。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可以登載于發行人的年報中又或自成一份獨立報告。無論采納何種形式,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都必須登載于本交易所及該發行人的網站。

 2) 若發行人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并非其年報一部分:

a) 在所有適用法例及規例及發行人自身組織章程文件許可情況下,無論股東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6、04A條選擇以電子形式或其他形式收取公司通訊,發行人都毋須向股東提供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印刷本。

b)   發行人須通知其擬定的收件人:

 i) 有關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已登載在網站上;

 ii) 網址;

 iii) 資料登載在網站上的位置;及

 iv) 如何擷取有關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c)   盡管有上文所述各項,但若有股東提出個別要求,發行人須立即提供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印刷本。

d)   發行人須在刊發年報時,同時刊發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整體方針

5、本指引將環境、社會及管治主要范疇(「主要范疇」)分成兩大類:環境(「主要范疇A」)及社會(「主要范疇B」)。企業管治則列載于《企業管治守則》。

6、每個主要范疇均有多個層面。每個層面載有供發行人匯報其績效的一般披露及關鍵績效指標。

7、除本指引所載的「不遵守就解釋」事宜外,本交易所鼓勵發行人識別及披露其他反映發行人對環境及社會有重大影響又或對持份者的評估及決策有重大影響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和關鍵績效指標。評估此等事宜時,發行人應持續地安排持份者參與其中,了解他們的意見,并更妥善地符合他們的期望。

8、本指引并沒有涵蓋所有披露事項,發行人可參考與其行業或業界有關的現有國際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準則。只要所涵括的披露條文相當于本指引所載的「不遵守就解釋」條文,發行人可采納國際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準則。

9、發行人可尋求獨立驗證,以加強所披露的環境、社會及管治資料的可信性。若取得獨立驗證,發行人應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清楚描述驗證的水平、范圍及所采用的過程。

10、董事會對發行人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策略及匯報承擔全部責任。

匯報原則

11、以下匯報原則是編制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基礎,界定報告的內容及資訊的呈列方式。發行人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時應遵守這些匯報原則:

1)重要性:當董事會厘定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會對投資者及其他持份者產生重要影響時,發行人就應作出匯報。

2)量化:有關歷史數據的關鍵績效指標須可予計量。發行人應訂下減少個別影響的目標(可以是實際數字或方向性、前瞻性的聲明)。這樣,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及管理系統的效益可被評估及驗證。量化資料應附帶説明,闡述其目的及影響,并在適當的情況下提供比較數據。

3)平衡: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應當不偏不倚地呈報發行人的表現,避免可能會不恰當地影響報告讀者決策或判斷的選擇、遺漏或呈報格式。

4)一致性:發行人應使用一致的披露統計方法,令環境、社會及管治數據日后可作有意義的比較。

配合董事報告「業務審視」部分中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討論的規定

12、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07A(2)(d)條,發行人財政年度內的董事報告須根據《公司條例》附表5載有業務審視。業務審視必須包含下列內容,詳細程度須至少能足以令人了解發行人業務的發展、表現或狀況:

i) 探討發行人的環境政策及表現;

ii) 探討發行人遵守對其有重大影響的有關法律及規例的情況;及

iii) 說明發行人與其雇員、顧客及供應商的重要關系,以及說明發行人與符合以下說明的其他人士的重要關系:該等人士對發行人有重大影響,而發行人的興盛系于該等人士。

由于指引需要發行人披露特定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資料,故此指引應可補充有關董事報告的內容規定。

B部分:強制披露規定

管治架構

13. 由董事會發出的聲明,當中載有下列內容:

i)披露董事會對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的監管;

ii)董事會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管理方針及策略,包括評估、優次排列及管理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事宜(包括對發行人業務的風險)的過程;

iii) 董事會如何按環境、社會及管治相關目標檢討進度,并解釋它們如何與發行人業務有關連。

匯報原則

14、描述或解釋在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時如何應用下列匯報原則:

重要性: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應披露:(i) 識別重要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的過程及選擇這些因素的準則;(ii) 如發行人已進行持份者參與,已識別的重要持份者的描述及發行人持份者參與的過程及結果。

量化:有關匯報排放量/能源耗用(如適用)所用的標準、方法、假設及/或計算工具的資料,以及所使用的轉換因素的來源應予披露。

一致性:發行人應在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披露統計方法或關鍵績效指標的變更(如有)或任何其他影響有意義比較的相關因素。

匯報范圍

15、解釋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匯報范圍,及描述挑選哪些實體或業務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過程。若匯報范圍有所改變,發行人應解釋不同之處及變動原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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